成品油
成品油按照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)第四条称成品油是指汽油、煤油、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、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。成品油是经过原油的生产加工而成,可分为石油燃料、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、润滑剂、石蜡、石油沥青、石油焦6类。 其中,石油燃料产量最大,约占总产量的90%;各种润滑剂品种最多,产量约占5%。各国都制定了产品标准,以适应生产和使用的需要。
主要分类如下:
汽油:消耗量最大的品种。汽油的沸点范围为30 ~ 205°C, 密度为0.70~0.78克/立方厘米,商品汽油按该油在汽缸中燃烧时抗爆震燃烧性能的优劣区分,标记为辛烷值70、80、90或更高。标号逾大,性能逾好,主要用作汽车、摩托车、快艇、直升飞机、农林用飞机的燃料。
喷气燃料:主要供喷气式飞机使用。沸点范围为60~280℃或150~315℃(俗称航空汽油和航空煤油)。为适应高空低温高速飞行需要,这类油要求发热量大,在-50C不出现固体结晶。
煤油:沸点范围为180 ~ 310℃ 主要供照明、生活炊事用。要求火焰平稳、光亮而不冒黑烟,产量不大。
柴油:沸点范围有180~370℃和350~410℃两类。对石油及其加工产品,习惯上对沸点或沸点范围低的称为轻,相反称为重。故上述前者称为轻柴油,后者称为重柴油。商品柴油按凝固点分级,如10、0、-10、-20等,表示适用的环境温度,柴油广泛用于使用柴油内燃机的车辆(包含火车)、船舰以及柴油锅炉。由于高速柴油机(汽车用)比汽油机省油,柴油需求量增长速度大于汽油,一些小型汽车也改用柴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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